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复函
王山泉委员:
您提出关于东六小区东五队30余户电费有转供电加价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实地调查,该小区实收电费标准0.66元/千瓦时,其中电力局电价0.5109元/千瓦时,其余多收电费用于支出线路损耗、公共照明等。
目前,该物业收费人员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未办理营业执照。我局已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对转供电主体进行约谈,鉴于前期物业企业电费属于预存方式,且未对用户实际用电进行过抄表,无法核算准确电费公摊及损耗,要求企业严格核算用户实际用电额,准确核算公摊电费及损耗,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公示,确保用户明明白白缴费。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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