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号提案的复函

类型:A

签发人:魏养毅

临政函〔2022〕24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临潼工委:

贵委提出“关于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古树名木是弥足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科研、生态、文化及经济价值,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我区在省、市古树名木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部署下,切实加强古树名木普查登记、养护巡查、执法检查、濒危抢救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古树名木营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一、关于制定保护古树名木地方性条例的建议

2008年12月,西安市制定了《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并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作为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条例,明确了古树保护主体职责(条例第四至六条)、保护对象范围(条例第二至三条)、保护措施(条例第十二至十六条)等,设置了古树保护标识(条例第十条),规划了保护范围(条例第十七条),制定了科学的保护措施(条例第十八至三十条)。2010年7月,陕西省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内容也进行了充分明确。上述两部《条例》是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我区严格贯彻落实。

二、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摸底建档的建议

根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设区的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认定;县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资源定期普查,登记造册;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每十年普查一次。根据《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九条:市古树名木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普查鉴定。

在省、市绿委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大规模普查3次。区绿委办自行组织开展古树资源补充调查3次,最近一次是2021年7月。同时,加强对群众日常上报新增古树线索的收集和调查登记。目前,全区现存已认定古树名木142棵,古树群1个,待省市认定新增古树45棵。所有古树和古树群均进行了建档登记,落实专人养护,签订了养护责任书,明确了养护责任。区绿委办安排林业站技术人员每年开展古树养护巡查和执法检查,对街办、村、单位或者个人日常上报的新增古树资源做好调查登记备案,加强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

三、关于加大对古树名木养护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根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养护责任人按照养护责任书的要求,负责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区绿委办组织区林业站技术人员切实加强对古树养护责任人的技术指导,使古树养护、除虫、施肥等日常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古树日常养护水平。一是每年组织召开古树保护工作会,对养护责任人进行集中统一培训;二是在开展古树养护巡查时,对养护责任人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三是建立了古树保护工作群,将全体古树养护责任人纳入群系统管理,加强普法宣传和技术宣传,随时提供技术指导。通过区林业站技术人员的持续指导,我区养护责任人都能够做好古树养护、除虫、施肥等日常管理。针对个别技术薄弱的,一方面继续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另一方面将根据古树生长情况,酌情考虑外聘技术服务队对古树进行养护、病虫害防治、施肥等,确保古树养护措施落到实处。

四、关于加强《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的建议

我区严格按照《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等方式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宣传,持续增强市民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争取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古树保护工作。二是部门联动,确保实效。在第三次古树普查编印的古树图册—《年轮》的基础上,再次编印更新《临潼区古树名木图册》,对后续新增古树信息、图片进行补充完善,发放给各街办、区级相关部门,大力展示古树风采,宣传古树文化,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古树保护成效。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经常性对辖区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巡查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看管,发现损害古树行为现场劝止,劝止无效的及时上报。同时,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坚决打击违规违法采挖、移植、贩卖、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对古树名木保护做出贡献者给予鼓励,对破坏古树并造成损失者给予惩办。

五、关于加大经费投入的建议

市上已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向区县拨付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及抢救保护补助资金。养护补助标准为:一级保护古树每年800元/棵,二级保护古树每年400元/棵,三级保护古树每年200元/棵,并按照1:1比例配备抢救保护经费。区绿委办委托区林业站根据古树名木保护实际,每年按照养护验收结果向古树养护责任人兑付养护补助资金,并按要求将抢救保护经费用于濒危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护栏的修缮及防虫防灾等工作,不足部分由区绿委办提请区级财政解决。用于古树保护的相关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建立项目档案,加强资金运行监管,保障使用绩效。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临潼秦保事业的关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关注临潼各项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