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宁格龙

临人社函〔2023〕208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复函

郭西峰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管,做到谁用工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建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我局联合住建、水务、交运等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二、关于您提出的“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建立施工人员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确保工资规范支付”的建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由住建、水务、交运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实现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各项信息用于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市场监管,作为处理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立欠薪应急周转制度,确保发生群体性欠薪案件能够紧急调用,确保民生”的建议。

应急周转金由我区财政部门按照《西安市欠薪应急周转金办法》规定的资金额度足额安排,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发现有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影响其生活的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照《西安市欠薪应急周转金办法》相关规定,向区政府提出初步意见,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照不超过每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总额20%的额度动用周转金垫付发放,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关于您提出的“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为其提供高效快捷的维权通道”的建议。

一是坚持监察、仲裁一体化联合接待,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集中受理联合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接待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来电、来信等各类维权渠道畅通无阻。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及各项专项行动,主动深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开展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在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的劳动者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劳动者更多更全面地了解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的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