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恩

临交运函〔2023〕69号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复函

晏少帅委员:

您提出关于秦陵安置区古地新村由砖房北路通往鱼池村乡道修复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该道路为秦陵街办四村路,属于村道,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的养护和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养护,并指导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规定,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因此,相关道路建设建议由相关街办、村组来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