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王恩
临交运函〔2023〕84号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杨敏青委员:
您提出关于渭河北岸交口抽渭枢纽站处提顶路东西连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渭北河堤路无指示路标,存在断头路等问题,属于水务局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议由区水务局负责,对该问题进行解决。
按照公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堤路旁村道应由街办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具体见:《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的养护和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养护,并指导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因此,相关道路建设计划建议由相关街办来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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