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刘军鹏

临农函〔2023〕146号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杨海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提案”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根据您的合理建议,持续聚焦示范村创建、路域环境整治、全域清脏治乱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全市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我们聚焦路域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创建、全域清脏治乱三个方面重点攻坚、加速突破,推动全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村民卫生意识不断提高。2022年,实施美丽村庄片区2个,建成市级美丽村庄14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代王街道山任村被评为我省乡村治理示范村,灞临路入围2022年我省“十大最美农村路”。

1.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去年9月,我区调整充实了临潼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街、村三级书记包抓推进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临潼区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临潼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 +5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区委书记黄可同区级包抓领导、督帮部门主要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区长苗吉多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区人居办先后进行现场观摩调度16次,会议调度4次,规划评审6次,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5月24日,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大会,分别对先进、落后和最差单位,颁发了红、黄、黑牌,将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人居环境民情地图”绘制工作,用绣花功夫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一是示范村创建有成效。利用春季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完成绿化美化34712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6700余株,打造村内景观小品26处,刷新扮靓17800平方米,完成污水管网铺设3000米,铺设道沿3400平方米;二是路域环境整治有进展。2689处“三堆六乱”得到彻底整治,规范门头牌匾1328块,路域环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三是全域整治有突破。重点村、清洁村累计清理“三堆六乱” 44252 处、乱搭乱建和残垣断壁1992处、生活垃圾52078吨、淤泥691吨,清扫道路5353.21 公里,清理沟渠1347.09 公里,整治背街小巷5676 条,提升改造外立面32074平方米。脏乱差现象得以扭转。

3.强化机制、确保实效。一是督帮责任明确。28名区级领导和91个区级部门分别督帮行政村和辖区主要道路环境整治。其中,区政协主要领导定期深入小金街道督帮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区工商联以实际行动助推人居环境整治见实效。各街道相应建立了街、村、组三级干部包村联户制度,明确目标、夯实责任。二是长效机制健全。累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6万余份,推行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生活垃圾处理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积分制、红黑榜等约束性机制。今年,区财政安排4000万元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三是督导考核形成常态化。我们坚持“日督导、周调度、月排名、季考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设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曝光台,累计曝光13期,形成“暗访-曝光-反馈-回访”的整治提升闭环机制。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

下一步,区人居办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持续聚焦示范村创建、路域环境整治,全域清脏治乱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1.加快推进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完善提升污水治理、道路提升、景观小品、绿化美化等,加强产业培育,挖掘文化底蕴,做到“一村一故事、一村一景观、一村一品”。比如,山任村以文旅融合为主题,打造具有中国风、国际范儿的特色村;秦俑村以讲好大秦帝国故事发扬秦文化;三育村、权中村着力打造红色美丽村庄等。

2.持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6月底前,实现油高路全线贯通,打造“四好农村路”样板路;对临蓝路、零纸路、108国道路域环境整治成效再提升、再优化,创建全区路段示范标杆;对临阎路、阎南路等“三堆六乱”进行彻底整治。

3.全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完成示范村户厕进院入户,10月底前完成市级下达的3000座新建户厕任务,12月底前完成全域户厕入院工作;完善巩固“户分类、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着力抓好日常运营;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控污水乱排乱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