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凌重元
临水函〔2023〕285号
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复函
孙晓娟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渭河河堤路上的夜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渭河临潼段堤顶道路景观优美,自开通后游玩、休闲的群众逐渐增加,许多商贩也在堤顶道路违规摆摊设点,自发形成马路市场,且有常态化、规模化趋势。
经全面排查,摆摊设点位置主要集中在秦王二桥北桥头、石川河桥头、临河桥头、玉川河口、零河桥头等河堤路段。由于商贩在这些位置违规摆摊设点,导致规模化人员聚集和占用机动车道停车,严重影响堤顶道路正常通行,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针对此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多轮整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摆摊设点多发路段设立禁止摆滩设点标牌;二是多次与辖区派出所联系,集中力量进行整治;三是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对摆摊设点、顺堤停车的群众及时进行劝阻、劝离。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渭河西安段堤顶道路开放通行的通告》(市政告字〔2016〕3号),渭河堤顶道路全线禁止停车、禁止小商小贩摆摊设点。我局一直对在河堤路摆摊设点的商贩进行劝阻、劝离工作,由于执法权限等原因,虽经大力整治,河堤路摆摊设点现象依然久禁不绝。按照《关于针对道路中存在的路边摆滩、马路市场等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级进行处理的通知》(临交安办2023[19]号)文件要求,我局将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沿渭街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对河堤路马路市场进行强制取缔。
感谢您对临潼水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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