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苗 吉
临政函〔2023〕85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复函
民进临潼工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药品供应和保障能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政策,自2019年开始,区内37家公立医疗机构参与执行了国家及各省际联盟组织开展的20余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切实打通集中采购药品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自2022年10月开始,我区大力推动“以镇代村”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截至今年4月份,我区323家村卫生室已有110家用上了集中采购药品,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 关于建议扩大集中采购药品范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集中采购药品的范围由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确定,区级医保部门负责传达执行好相关政策。结合贵委的建议,区医保局将及时向上级反馈医疗机构用药情况和群众需求,争取将更多药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2. 关于建议加强药品配送监管: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药品配送企业由生产企业选择,区级医保部门主要针对未及时回款的医疗机构及违反合同约定、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使用的配送企业进行约谈,并上报市级医保部门。医药招采信用评价体系由省医保局建设,区医保局对逾期不改的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逐级上报至省医保局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其配送资格。
3. 关于建议“三医”联动加强医疗体系建设:省医保局建立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销售、采购、配送更加便捷。医保支付费用和医药价格管控政策由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制定,区级医保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为加快推进门诊患者医疗费用统筹,市医保局印发了《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区医保局第一时间转发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我区将统筹加强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区医保、卫建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抓好药品集中采购宣传工作及督导检查,持续推进“以镇代村”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打通集中采购药品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临潼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注临潼各项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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