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苗 吉
临政函〔2023〕112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临潼工委:
贵委提出《关于加快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土地流转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管理与服务工作,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2万亩,总体规范有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区、街、村三级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2017年,我区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设置申请审核、交易办理、资产评估、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等5个服务窗口,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经营体制不断完善。
二是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机构。我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委员会下设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各街道、各行政村分别确定1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负责调解处理本区域土地承包纠纷。
三是加强农村产权交易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中介行为、纠纷调处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存在问题
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规模偏小,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人员保障还不到位。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的信息收集、发包、公示、竞拍等环节均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目前,我区产权交易平台,特别是各街道产权交易平台人员配备不足,缺少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交易品种单一、交易量偏少。目前,具备规范的交易规则且形成事实流通交易的产权品种,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林地)流转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除此之外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林产品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等品种,受相关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制约,交易量较少、市场活跃度不高。
三是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由于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产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及纠纷调解等具体操作中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欠缺定价机制和专业中介机构,在产权价值评估上缺乏相应指导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贵委的意见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下一步,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土地流转工作要求,立足临潼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产权流转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在各街道建立农村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与各部门、各街道协作配合,加大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的宣传力度,提高街办和村干部对建立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街办交易中心和村级交易点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街办交易中心有专职流转交易窗口,及时更新流转交易信息。培养一批相对稳定的农村资产评估专业队伍,建立农村资产评估机构。
二是完善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机制。坚持市场导向,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提升服务的角度入手,因地制宜,制定激励政策,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流程,提升运行效率,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模式先进、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交易市场规范运行,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交易平稳、高效、持续推进。支持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农村综合产权的评估,为农村综合产权顺畅流转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是引导更多类型的产权交易。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流转交易网上招拍挂程序,及时开展交易信息更新等网络平台维护工作。加快完成信息收集录入工作,有序引导确权后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农民住房、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源使用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设备所有权等各类产权进入平台流转交易。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临潼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注临潼各项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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