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日,临潼区人社局整理了部分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点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1年后的6个月内申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0元/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交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西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交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交纳的部分,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就业见习政策
1.就业见习基地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在我市以单位形式参保的,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按规定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经人社部门考核合格,正常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指导管理费用补贴。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愿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和培训效果给予在人社机构备案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
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具有本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我区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高校毕业生,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额度不超款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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