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就业创业政策指南(个人篇)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托管个人档案、在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持《就业创业证》且在户籍地社区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定额补贴。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办理。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费每月40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200元不超过24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人才中心)

3.西安乐业卡:有意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就业创业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均可领,申请人申领“西安乐业卡”后,可根据个人就业阶段申领乐业补贴,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1000元,乐业补贴将以电子补贴券形式发放,包含交通、通讯、旅游、美食等乐业补贴。(人才中心)

4.失业人员创业补贴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创业补贴2000元。(失业所)

5.创业培训政策: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七类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人员,可在人社局批准的创业培训基地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每期不少于80课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的,同一级别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培训中心)

6.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人员可在经营所在地申请最长两年,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并按季向经办银行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承担。(就业中心)

7.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我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月之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伍军人、农民工等“五类”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实现自主创业人员可领取补贴5000元。(就业中心)




临潼区人社局各经办部门联系方式

●就业服务中心

029-83812844

●人才交流中心

029-83818073

●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029-83812070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所(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9-83822132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029-83978744

●就业服务科

029-83812153

●职业介绍科

029-83432944

●劳动力市场

029-8381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