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街办: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年末就业帮扶相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实现跨省就业的临潼区脱贫劳动力(含“三类人员”中劳动力、下同),年龄16至60周岁。

二、资金来源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规定,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从衔接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标准

根据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实际产生交通费用据实补贴,上限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四、补贴办法

1、申报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当年交通费用票据(包括原件、电子凭证等)。

2、申请程序。跨省就业劳动力于每季度末,将申报资料报至户籍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汇总报至街办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的科室,街办初审通过后,由街办统一将个人申报资料及街办汇总表报至区人社局就业中心。

3、发放方式。区人社局将全区情况汇总审核并随文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向区财政局申请具体补贴资金并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各街办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让群众了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政策,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及时进行申报。

2、严格审核程序。各街办、行政村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符合规定。

3、及时发放补贴。行政村、街办、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等各级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快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联系电话:          区人社局就业中心        房静 83826252

                                区乡村振兴局                王洁 83827967



附件:临潼区脱贫劳动力跨省转移就业交通补助人员汇总表

序号

补贴对象姓名

街村

身份证件号码

就业地点

交通费票据金额

交通费补贴金额

“一卡通”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姓名

开户人与补贴对象家庭关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