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年末就业帮扶相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实现跨省就业的临潼区脱贫劳动力(含“三类人员”中劳动力、下同),年龄16至60周岁。
二、资金来源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规定,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从衔接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标准
根据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实际产生交通费用据实补贴,上限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四、补贴办法
1、申报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当年交通费用票据(包括原件、电子凭证等)。
2、申请程序。跨省就业劳动力于每季度末,将申报资料报至户籍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汇总报至街办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的科室,街办初审通过后,由街办统一将个人申报资料及街办汇总表报至区人社局就业中心。
3、发放方式。区人社局将全区情况汇总审核并随文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向区财政局申请具体补贴资金并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各街办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让群众了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政策,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及时进行申报。
2、严格审核程序。各街办、行政村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符合规定。
3、及时发放补贴。行政村、街办、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等各级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快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联系电话: 区人社局就业中心 房静 83826252
区乡村振兴局 王洁 83827967
附件:临潼区脱贫劳动力跨省转移就业交通补助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补贴对象姓名 | 街村 | 身份证件号码 | 就业地点 | 交通费票据金额 | 交通费补贴金额 | “一卡通”账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姓名 | 开户人与补贴对象家庭关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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