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决定:
曹少团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刘绥胜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韩 林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靳根锁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张英利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刘 伟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李泽栋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白亚利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柏成海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郑小逊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兼)。
免去:
马小鹏同志唐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孙天军同志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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