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安市临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审议决定:
任命:
张峰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局长;
韩现锋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杨锋院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局长;
王斌洲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局局长;
白卫强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王斌洲同志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房安宏同志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朱志刚同志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缑苏勤同志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张 峰同志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西安市临潼区人大常委会
2011年4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