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安市临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审议决定:
  任命:
  张峰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局长;
  韩现锋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杨锋院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局长;
  王斌洲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局局长;
  白卫强同志为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王斌洲同志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房安宏同志西安市临潼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朱志刚同志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缑苏勤同志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张  峰同志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西安市临潼区人大常委会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