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向阳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涛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左博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 杰同志任区政府教育总督学(正处级);
卫鹏飞同志任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谭志恒同志任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沈道志同志任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李增红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刘有权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丽君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彪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贺建军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卫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华县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古广慧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健同志任区文物局局长(兼);
李东阳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高 峰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胡晓伟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冯小萍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童嘉龙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处级);
邢小伟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处级);
郭宏欣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肖旭伟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向阳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骁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汤战国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军科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丁 莹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义怀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程红妮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郑小逊同志任区信访督查专员(正处级);
杜卫军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娟玲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兼);
凌菊萍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姚国柱同志任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孙作雄同志任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晓东同志任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席 涛同志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有权同志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卫国同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南继段同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国争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锋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武宪同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丽君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新智同志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高 峰同志区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马 莉同志区农家乐聚集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程红妮同志代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小航同志新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新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静同志西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田全仁同志西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凌菊萍同志交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谭志恒同志铁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