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依法注销西安市临潼区寻清欢茶肆民宿馆食品经营许可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禁止占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开办农家乐、民宿。

经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来函反馈,骊山街办东安村环山路中段3号(经度109.218531,纬度34.346433)寻清欢茶肆民宿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5MAB0T20W2U)在管护房内营业,该地块性质为林地。在告知该市场主体拟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后,依法对其食品经营许可予以撤销,并于6月26日送达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临审许撤销决字〔2023〕第2号)。

因西安市临潼区寻清欢茶肆民宿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食品经营许可予以公告注销,相关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6101150104287)自公告之日起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