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了“石川河整治不彻底”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2022年,我区向市督察整改办提交石川河验收销号申请,市级部门核查发现存在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对此,我区逐项梳理,加大力度彻底整改,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石川河整治不彻底。2019年、2020年,石川河阎良段相桥镇桥断面水质分别超标7次、2次,水质无法稳定达标。沿河发现7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污水处理难以稳定达标,排污威胁河流水质安全。
二、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加强日常巡查及管理,督促各相关街道常态化联动做好石川河沿岸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石川河沿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杜绝污水直排。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石川河河长制。各级河长严格按照《西安市基层河长湖长管理办法》《西安市河长湖长巡查办法(试行)》开展河道巡查,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街道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截至目前,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586次。
二是针对石川河沿线排污问题,组织生态、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沿线3个街道,采取徒步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石川河13个入河排水口开展了多轮次排查,摸清各类排水口的分布和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等情况,建立了台账清单,常态化加强水质监测和巡查检查,目前各排水口水质检测结果均为正常。
整改措施二:加大沿线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其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断面水质和沿线排水口水质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落实情况:一是对石川河临潼段11座污水处理站排水情况逐一进行监督性检测,发现1处水质异常,已查处。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对石川河临潼段各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或出水水质超标情况及时进行查处。目前11座污水处理站均运行正常。经监测,出水水质均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对辖区2个石川河入渭省考断面和沿线排水口水质监测,实行月监测、月统计、月通报,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目前,经检测辖区2个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三:对沿河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确保无粪污直排。
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情况摸排。经排查,临潼区石川河沿岸有规模养殖场7家,其中奶牛场6家、羊场1家。目前,对7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建立统一印制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粪污产生、消纳、利用规范化。二是全面整治环境。对7家养殖场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共清理固体粪污800立方,并设置沿河围墙硬隔离,养殖场粪污全部实行粪污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管。7家养殖场(户)所在街道畜牧兽医站,每天安排人员现场巡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避免污染环境问题发生,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环境卫生整洁,巩固整治成果。
整改措施四:临潼区加快石川河沿线全域治水项目进度,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对7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落实情况:一是石川河已纳入了西安市水系治理规划,目前西安市正在编制石川河治理规划,全域治水项目已暂停,暂时不存在施工影响环境问题。二是已对7家规模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对养殖场现有污水处理池进行加固改造并建设污水处理池防护盖板,使用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措施减轻污水处理池承载量,并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池,厌氧发酵后肥水还田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履职,统筹做好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到有的放矢,确保石川河水生态环境良好。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组织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和石川河沿线街道开展巡河,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置,坚决筑牢水生态安全防线。
三是积极联合生态环境阎良分局、三原县生态环境局,实施石川河、清河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石川河入渭水质持续改善。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委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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