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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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临潼区新丰镇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在精炼车间(用热单元)内配置1台3.066t/h燃气蒸汽锅炉,蒸汽用于生产线供热。 | 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31m烟囱(DA019)排放。 废水:项目锅炉不产生定排水,运营期不排水。 噪声:项目运营后,生产设备等采用低噪声型设备,且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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