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28日我局审批了《西安宏兴乳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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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宏兴乳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 | 市环临审〔2025〕1号 | 202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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