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临潼分局召开风景名胜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会

为进一步加强临潼区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2025年10月17日,生态环境临潼分局召开风景名胜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会。会议由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学刚、副大队长刘光荣参加,风景名胜区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集中观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发现环洞庭湖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洞庭湖湿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发现监督管理不严,乱堆乱倒问题多发;安徽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房地产等项目,局部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违规开发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视频。

然后,由执法大队刘华对《风景名胜区条例》、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定位及执法依据等方面进行解读。

第三项议程,由刘光荣副大队长通报了西藏日喀则市烟花秀调查处置结果及秦岭违建监管情况等内容。

最后由胡学刚大队长进行总结发言,对风景名胜区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二是遵守法律法规,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临潼分局将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勇担生态环境卫士职责。

下一步,临潼分局将持续强化风景名胜区生态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推进风景名胜区内规范管理,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保护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