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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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海格瑞恩年产2500吨镁合金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6〕8号 | 2026年4月27日 | 陕西海格瑞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道办郝邢村9号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景昊精卓机械加工及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6〕9号 | 2026年4月27日 | 西安景昊精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秦汉大道丰茂·西安临潼科创智造中心项目13号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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