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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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1 | 关于绿聚能环保材料(西安)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万立方改性生土砌块板材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3〕23号 | 2023年5月17日 | 绿聚能环保材料(西安)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道庞岩村新合组 |
2 | 关于陕西伟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隔热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3〕24号 | 2023年5月17日 | 陕西伟丰塑业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栎阳街办胡张村麦一组 |
相关附件:
临环评批复〔2023〕23号 关于绿聚能环保材料(西安)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万立方改性生土砌块板材生产基地项目.doc
临环评批复〔2023〕24号 关于陕西伟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隔热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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