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按照2022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科学评价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拟开展满意度调査工作。

一、调查时间及方式

1.调查时间:2022年6月17日—6月27日

2.调查方式:网络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学生(不包括中职)、在校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士。

2.问卷类型

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

三、调查的具体实施

       1.被调查者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选择相应身份后进行填答。

(请扫描上方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2.问卷回收。被调查者选择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临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