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继续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权,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无年龄限制)。
2.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应均在本区。
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申请贷款学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及材料。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贷款资格。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及时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五、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本人再写一份不少于300字的助学贷款申请书(无需盖章),写清家庭经济致困原因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和助学贷款申请书。
5. 温馨提示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 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已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
2. 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认。
3. 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
4. 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5. 接受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温馨提示: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为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提供便捷服务,减少来回奔波,建议续贷的学生通过远程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可现场受理。
办理地点
临潼区人民东路51号区教师进修学校南楼二楼西
在校生办理时间:
| 办理时间 | 办理街道 |
8月7日 | 小金街道 铁炉街道 |
8月8日 | 穆寨街道 马额街道 |
8月9日 | 仁宗街道 代王街道 |
8月10日 | 零口街道 何寨街道 |
8月11日 | 新丰街道 秦陵街道 |
8月14日 | 骊山街道 斜口街道 |
8月15日 | 行者街道 西泉街道 |
8月16日 | 北田街道 新市街道 |
8月17日 | 徐杨街道 栎阳街道 |
8月18日 | 交口街道 油槐街道 |
8月21日 | 相桥街道 雨金街道 任留街道 |
新生办理时间:
| 办理时间 | 办理街道 |
8月22日 | 小金街道 铁炉街道 徐杨街道 |
8月23日 | 穆寨街道 马额街道 栎阳街道 |
8月24日 | 仁宗街道 代王街道 交口街道 |
8月25日 | 零口街道 何寨街道 油槐街道 |
8月28日 | 新丰街道 秦陵街道 相桥街道 |
8月29日 | 骊山街道 斜口街道 雨金街道 |
8月30日 | 行者街道 西泉街道 任留街道 |
8月31日 | 北田街道 新市街道 |
咨询电话:
029—83811993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注意事项:
1. 入学前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址须详细到街办、村、组或小区、楼号、楼层。
2.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所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尽可能提供多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避免延误放款。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同学们珍惜自己的信用,按期偿还本息。
4. 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还款日,还款日期间借款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到就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微信、刷卡还款(信用卡除外)。每月(11月除外)15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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