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32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渔业绿色发展项目
项目重点支持陆基圆桶养殖,包括圆桶安置、工厂化生产、进排水系统、尾水处理系统、养殖电力系统以及保温设施等。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资金支持区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取样品、采购试剂耗材等环节,提升监管检测水平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
1.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一农产品协同监测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优化监测网络,提升产地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和预警能力。资金用于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支持设备购买、土壤-农产品协同采样、制备、流转等。残膜监测支持农田地膜点位布设、设备购买、样品采集、清洗、称量、烘干、分析、监测等。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以农用为主,推进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完善收储运加工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资金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收集、储运、加工等环节,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培育,技术集成、模式推广等。
(四)果业发展项目
1.支持建设石榴等特色果业高质高效示范园
2.支持陕果发〔2024〕56号文件确定的2 个特色水果高质高效示范园。
(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
按照《2024-2026 年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陕农发〔2024〕63 号)》和《2025 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全市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买农机及农机报废更新进行补贴,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从事农机经销的合作社,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办理补贴申请)。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8月24日。公示期从8月18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联系人:刘慧 029-83979956
各项目联系方式:
1.渔业绿色发展项目联系人:严阿庆029-83812997
2.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果业发展项目联系人:扈新民029-83979956
3.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联系人:邓凯029-83812063
附件:
农业农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办公电话 | |||
申报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资金年度 | 项目类别 | |||||
资金补助方式 | 项目起止 时间 | |||||
项目申报依据及理由 | ||||||
项目属性 | 项目地点 | |||||
项目实施计划 | ||||||
项目预算申报情况 | 项目预算 |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 ||||
项目支出内容 | ||||||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