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5年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5 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58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2025年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机报废更新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 号)要求,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的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老旧农机按标准进行报废更新补贴。

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 号)基础上,配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或报废并更新符合报废条件的27类农机实行补贴。

(二)动物防疫

1.动物疫病监测净化。按照《西安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完成省级下达的动物疫病消灭计划、疫情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疫病净化等任务所需的实验室检测工作。

2.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加强优势和重点畜牧产业县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强化乳业、畜禽肉类等全产业链技术支撑,对老疫源地和高风险区域进行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确保“早、快、严、小”消灭动物疫病风险隐患。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区和无疫小区、无疫区创建,促进动物疫病由点及面逐步净化控制,实现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3.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时扑灭动物疫病,规范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防止病原扩散蔓延,确保病害畜禽产品不上餐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完成因重大动物疫病或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阳性强制扑杀动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等相关任务。

4.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组织兽用药物中抗菌药合格性检测,严防饲料、中兽药、添加剂中违法添加抗菌药,逐步实现兽用抗菌药使用量“零增长”,严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性。开展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和投入品残留监测,开展兽药生产经营追溯规范化监督抽检、集成推广养殖环节兽用抗生素减量化、兽药安全使用。

补助资金可用于动物疫病防控中所需的疫苗、耳标、疫苗保温箱、便携式畜牧医药箱、消毒注射器械等强制免疫物资,监测试剂、快速检测试纸条、采样设备和耗材、实验耗材等防疫物资,实施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收集等政府购买服务,监督设备、消杀药剂、应急处置等与动物防疫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弥补公用经费等与支持内容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9月29日。公示期从9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联系人:刘慧 029-83979956

各项目联系方式:

1.农机报废更新项目联系人:邓凯029-83812063

2.动物防疫项目联系人:严阿庆029-83812997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