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57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支持4个及以上家庭农场等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提升主体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原则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二)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
支持5家符合当地奶畜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奶农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等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具体按照奶牛每头补助不超过500元,奶羊每只补助不超过300元执行,单个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落实《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5〕81号),聚焦玉米、小麦等重要粮食作物,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集成推广应用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等增产技术模式,充分发掘地、种、肥、药各要素和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以提高良种覆盖率和播种质量为突破,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升。最低任务82500亩,补贴标准每亩50元。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33号)要求,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部聚焦粮油作物,支持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大力推广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配套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任务面积1.1万亩。
(五)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
围绕全省农业重点产业链建设,持续打造乡村振兴带头人才队伍,组织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产业全面发展。培育粮油等主要农作物产能提升50人、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12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50人。
(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5〕10号)要求,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强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持续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强化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加快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公示期从9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全产业链建设及产业聚集区倾斜。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提交局办公会研究。拟定项目主体后将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3.其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报发展规划科备案。
联系人:刘慧 029-83979956
各项目联系方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联系人:程雷029-83973152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联系人:邓凯029-83812063
3.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项目联系人:刘秀峰029-83818868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