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韩刚涮肉店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日期:2024年8月22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5日立案,2024年11月26日结案。该单位涉嫌使用的不合格餐具经抽检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做出“警告”处罚。
二、西安苏尼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消毒的汤碗、杯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2024年8月1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09月18日立案,2024年11月19日结案。该单位消毒的汤碗、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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