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29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1)139号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 | 9161**********UH9L | 邵中福 | 2021年5月19日,我局按照西安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对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经营的(黑芝麻)酸价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查。2021年6月1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黑芝麻)酸价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免于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
2 | 临市监处罚(2021)18号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经营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 | 9161**********UH9L | 邵中福 | 2020年11月16日,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对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经营的小金豆芽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查。2020年12月22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该小金豆芽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于处罚, | 主动履行 |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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