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在由阎良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3月4日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玉旗食品加工部生产的糖酥大麻花糖”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S《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玉旗食品加工部上述违法行为拟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60.00)元人民币。

2、罚款叁仟 (3000.00)元人民币。

合计:叁仟零陆拾(3060.00)元人民币。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