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79批次食品抽检结果的通告(2021年第3号)

近期,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2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包含食用农产品279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宁都商贸店销售的短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2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临潼区宁都商贸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21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同一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8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西安曲江新区(临潼)惠多多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单位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发送线索函。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依据及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

1.畜肉及畜副产品的抽检项目包括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2.水产品检测项目包括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孔雀石绿、培氟沙星。

3.芸薹属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

4.鳞茎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

5.叶菜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

6.茄果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

7.瓜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

8.豆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克百威、氧乐果。

9.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

10.豆芽的抽检项目包括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

11.水果类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毒死蜱、甲胺磷、克百威。

12.鲜蛋的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土霉素、氯霉素、金霉素、四环素。


附件2:2021年第3号临潼农产品不合格批次公示.xls


附件3:2021年第3号抽检合格公示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腐霉利

腐霉利为杀虫剂,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

二、吡虫啉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户不合理科学的喷洒农药而造成的滥用、过量使用或由于急于上市获得更高的收益,导致安全间隔期过短而造成的。

三、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

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低毒农药。对种子发芽、细胞分裂有促进作用,且具有抑制胚根生长的生理作用,在豆芽生产中可抑制豆芽生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豆芽生产不得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