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1)227号

 

西安市临潼区佳捷惠便利店未明码标价销售瓶装饮用水案

西安市临潼区佳捷惠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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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毅

2021年10月8日,我局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举报件,对西安市临潼区佳捷惠便利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瓶装饮用水的行为。

西安市临潼区佳捷惠便利店未明码标价销售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价格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的规定。依据《陕西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以下:

1、没收其非法所得玖佰零叁(¥903.00)元;

2、罚款贰仟(¥2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