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27 号
| 西安市临潼区捌陆柒便利店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捌陆柒便利店 | 92610115MAB0W9QG2R | 孙娜 | 2021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电话举报,举报称西安市临潼区捌陆柒便利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我局执法人员经核查,发现西安市临潼区捌陆柒便利店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预包装食品可口可乐汽水、雪碧等食品行为。 | 西安市临潼区捌陆柒便利店未明码标价销售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价格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的规定,依据《陕西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玖拾柒(¥697.00)元;2、罚款贰仟(¥2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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