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57 号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
| 9261********** UH9L
| 邵中福 | 2022年3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 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其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宁夏红枸杞酒2盒; 2、罚款壹万零伍佰(¥1050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5月6日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