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119号 | 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王武干菜店涉嫌销售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逾期未改正案 | 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王武干菜店 | 92610115*****UQQ0Y | 王*强 | 2022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王武干菜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其销售的食品不能提供该食品的供货商资质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执法人民现场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2022年7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其上述改正情况进行复查时,随机抽取其销售的食品,该店无法提供该食品的供货商资质、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伍仟(¥5000.00)元。 | 主动履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2022年8月9日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