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西安市临潼区骊浩水果蔬菜店经营的杨凌四季阳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生产日期:2022年8月24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原因是: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购进的时候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予立案。
二、西安市临潼区书院东路峰涛蔬菜店在临潼区开发区农贸市场三林蔬菜批发摊点购进的韭菜,在西安市临潼区鲜绿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芹菜和菜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腐霉利、乐果、多菌灵。购进日期:2022年10月1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原因是: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购进的时候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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