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4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文化中路刘应东葫芦头泡馍馆消毒后复用的小碟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 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5日立案,2025年01月20日结案。该单位消毒后复用的小碟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 苯磺酸钠计)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二、西安市临潼区家和鑫盛轩葫芦头泡馍馆消毒后复用的汤勺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5日立案,2025年01月20日结案。该单位消毒后复用的汤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 苯磺酸钠计)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三、西安市临潼区秀梅牛肉面馆消毒后复用的面碗、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5日立案,2025年01月20日结案。该单位消毒后复用的汤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 苯磺酸钠计)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四、西安市临潼区码尚见面馆消毒后复用的小蝶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5日立案,2025年01月20日结案。该单位消毒后复用的汤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且未造实质性危害后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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