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一家便利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临潼区乐味鲜便利店销售的黄瓜和荷兰豆
(一)黄瓜抽检基本情况
黄瓜不合格项目:乙螨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抽样日期2025年3月2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原因是:西安市临潼区乐味鲜便利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但该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购进的时候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来源,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建议对其不予立案.
(一)荷兰豆抽检基本情况
荷兰豆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抽样日期2025年3月2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原因是:西安市临潼区乐味鲜便利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但该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购进的时候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来源,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建议对其不予立案.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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