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豆腐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豆腐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办大可购物中心经营的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柠檬黄。购进日期:2025年7月3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7日立案,2025年11月11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