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人人家超市经营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10日立案,2025年12月18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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