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潼调查队对我区农民工的全年从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农民非农从业时间、收入双双增长,劳动保障不尽完善,有待解决。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为9个村,共 79户农村住户,调查涉及总人口为320人。
劳动力人数情况:劳动力为238人。其中,整劳动力130人,半劳动力108人,分别占劳动力总数的54.6%、45.4%。全年从业劳动力为203人,占总人口的63.4%,占劳动力的85.3%,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
二、劳动力全年从业情况
(一)外出从业占比增加,本地从业占比减少
调查数据显示,全年非农从业共计166人,占从业劳动力人数的81.8%。其中,本地非农务工70人,占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5%,同比减少10.3个百分点;本地非农自营12人,占从业劳动力总数的5.9%,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外出务工82人,占从业劳动力总数的40.4%,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外出自营2人,占从业劳动力总数的1.0%,同比减少0.5个百分点。
(二)从业集中于三产,二产占比增加
调查数据显示,本年度从业劳动力中,一产从业人数54人,二产从业人数71人,三产从业人数78人,分别占全年从业人数的26.6%、35.0%、38.4%,与去年相比分别减少2.2个百分点、增加2.9个百分点、减少0.8个百分点。其中,二产以建筑业、制造业为主,从业人数分别为38人、31人,占二产从业人数的53.5%、43.7%;三产则以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主,从业人数分别为20人、16人、15人,占三产从业人数的25.6%、20.5%、19.2%。
(三)外出劳动力多为省内从业,省外东部发达地区较多
本季度,外出劳动力省内务工74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88.1%,其中乡外县内、县外省内均为37人,各占省内务工的50.0%;外出劳动力省外从业10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11.9%,其中东部地区7人,占省外从业的70.0%。
(四)从业时间、非农收入双增长
1、本地非农务工收入增长。本年度,本地非农务工的平均月工资为2749.78元,同比减少0.6%;平均务工时间为6.64个月,同比上涨16.8%。年人均务工收入为18258.57元,同比上涨16.1%。
2、本地非农自营收入增长。调查数据显示,本年度本地非农自营人均月收入6041.27元,同比上涨38.9%;平均自营时间为6.58个月,同比上涨52.8%。年人均自营收入为39771.67元,同比上涨112.3%。
3、外出务工收入增长。数据显示,本年度外出务工人员平均月工资为3262.28元,同比上涨10.1%;平均务工时间为9.61个月,同比上涨20.5%。年人均务工收入为31349.73元,同比上涨32.6%。
4、外出自营收入增长。本年度,外出自营人均月收入6568.81元,同比上涨0.8%;平均自营时间为10.9个月,同比上涨30.8%。年人均自营收入为71600.00元,同比上涨31.8%。
三、存在问题
(一)就业渠道比较闭塞
调查数据显示,劳动力外出从业方式中,亲朋好友介绍或自发人数占到94.0%,相关部门和社会对外出劳动力的组织引导力度不够,就业服务覆盖面小。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本年度外出从业劳动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59人,占外出从业人数的70.2%,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较少,不利于保障农民工权益。
(三)社会保险缴纳率低
调查数据显示,外出务工的81人中,单位或雇主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数为5人,占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的6.2%,社会保险缴纳率低。
四、几点建议
1、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工就业面。
文化程度低,再加之缺乏技术,使农民工就业渠道狭窄。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外出选择的行业多为建筑业、餐饮和居民服务业,这些工作普遍是工作强度大,工作稳定性差,因此,应继续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其自身就业能力,使外出务工人员寻得稳定的职业,从而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同时对农民工的培训应该有针对性,根据行业进行分类施教,加强对热门行业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其就业能力。
2、收集市场用工需求,开展针对性就业推介
相关部门结合农民工就业实际,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摸清富余劳动力总量、未就业人数等基本情况;及时与省内外用工企业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用工缺口及需求,收集用工信息;采取召开就业洽谈会、有组织劳务输出、订单式输出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推介、职业指导、就业介绍等服务,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推介符合用工需求的劳动力,吸引用人单位优先招聘我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我区剩余劳动力顺利就业。
3、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加大监察力度,对于一些顽固的、拒绝于长期务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加大宣传、教育和处罚力度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引导督促用工单位为长期在本单位务工的农民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保护农民工权益。
4、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稳定经营。
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引导扶持那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投身到自主创业的队伍中,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对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政府还要加强对他们的经营培训,提高创业农民的经营技巧和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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