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开临潼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发布部门动态信息450余条,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职能、领导变更调整、内设机构职责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分解年度政务公开任务、全面贯彻目标责任,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着力进行整改。各科室负责人审查网上政务信息,信息公开专人进行二次审核,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单位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将政务新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一是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二是做好微信公众号、美篇账户等媒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将民生工程做实做细。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切实反映本单位工作动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想群众所想,公开群众所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向群众宣传信息公开渠道,介绍信息公开内容,为办事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多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