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临潼教育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部门工作职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的公告等政务公开信息、部门动态信息510余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为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布”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二是加强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宣传教育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教育政策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临潼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加强信息管理、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和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下一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教育信息传播渠道,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及时准确的教育信息和教育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