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开临潼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2023年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扣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局办公室、电子数据科牵头,其他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要求,明晰了信息公开及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对相关科室报送的信息先由该部门负责人初审,然后提交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予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信息和发布数据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区财政局持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深度,以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资金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做好财政业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局重点性的部门动态和工作措施71篇,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目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直达基层、扶贫资金公开、六稳六保、部门领导、部门职能、办事指南、内设机构、法规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430余篇,依申请公开1条,政府网站区长信箱回复及区长热线案件办理3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今后将加大各项工作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及时生成及时发布。

2、政务公开信息在政策解读深度、精度等方面存在不足。2024年我局将加大重要财政政策精准解读力度,必要时提供主动推送服务和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推进重要财政政策多元化解读,切实提高财政政策解读回应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