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医疗保障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部门职能、部门领导、内设机构职责、部门动态等信息,全面反映区医保局主要工作情况,全年累计71条: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公开医保基金监管、参保缴费、医药保障等部门工作;定期公开进行月度医疗救助情况;积极受理并回复群众留言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印发《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核”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各方面把关,保证信息公开的高效、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市医保局门户网站、美篇账户等媒体信息运营。

(五)监督保障情况

深化监督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内容、信息报送要求、落实信息报送审核,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仍然需要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将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不断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