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现公布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lint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及信息中心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6号,电话传真:029-83429618)。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在临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本局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公开,所有与工作有关的内容均能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站、报刊及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度,以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为主要渠道,对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投诉监督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和更新。在发布日常工作信息的同时,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食品药品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骗和虚假宣传整治、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三个专栏。全年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24条。

2018年度,临潼区食品药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完善宣传报道奖励方案,创新宣传报道激励方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等平台,宣传食药监管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共在《陕西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三秦都市报》、《阳光报》、中国食品网、今日头条新闻网、三秦网、西部网、西安网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32篇。

(二)主动公开三大领域信息

2018年度,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将行政处罚案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行政许可等基本信息进行主动公示,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查阅和了解到本行业的新信息。全年主动公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4条、食品监督抽检通告42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39条、行政许可信息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的渠道有限。主要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效果。

2、公开信息全面性和及时性有待加强。公开的政府信息多集中在本部门常规信息如法律法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对当前热点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的信息公开的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不够及时。

3、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监管上,在普及食品药品基本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上还需要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2、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机制。对尚未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