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xa.gov.cn/)及临潼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办公室,电话:83812960,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邮编:710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局、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情况、行政许可处罚的情况、复议诉讼及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9 | 8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06 | 274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0 | 14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1034871.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具体完善。由于分局机构改革还未结束,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目前,分局的信息公开多依赖于临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相关政策法律解读缺乏专门的平台。三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宽泛。
2021年,在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分局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利用高效便捷。
(2)是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及市局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对照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便于群众监督。
(3)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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