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编制《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临潼区教育局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拓展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更新教育局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等基础信息6条,发布重点信息109条、工作动态信息136条。通过临潼教育公众号发布教师资格认定、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1年中考招生录取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等信息524条。通过“12345 市民服务热线”、网民留言等渠道,积极回应市民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的流程需要再规范。目前,我局已着手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发布最新教育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如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等第一时间发布。

2.丰富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以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存档和保管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