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临潼区人民政府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方面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科学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突出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做到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保证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经济运行、重要工作会议以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1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概况、领导动态、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执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区统计局采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多种政务公开方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临潼统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统计局具体工作安排,对统计局重点工作及时编制并发布重点工作计划,并对重点领域信息实行动态化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公开不够及时、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具体等。在下一步工作中首先需加大对人员的信息培训,提高其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其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将继续健全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科学翔实的统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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