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潼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2022年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动态类信息101条,按月公示全区社会救助情况,收到有效信件共计8件,已全部办结。除保密涉密信息外社会全面公开2021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及2022年财政综合预算信息。同时按照要求,加大了对养老服务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养老服务各项法规政策及全区养老机构名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需要工作人员被动收集各类政务信息,信息来源不够通畅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促各科室、各单位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业务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各科法规政策,着重推进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